「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約翰福音17:19)
我們必須注意基督把祂自己分別為聖的意義。顯然,祂並不是說祂要做些事來加增自己的聖潔程度,這是不可能的。祂從起初就是完全的、沒有瑕疵、沒有罪、沒有過犯,所以當祂說祂要使自己成聖時,祂並不是說祂要使自己比以前更加聖潔。很明顯,祂使用這個措詞的主要意思是分別為聖,即奉獻自己、獻上自己、為神要在祂身上和藉著祂來完成的特殊工作、以及成就神的旨意而分別出來。這就意味著為了神的榮耀和神的旨意,祂把將自己全然的獻給神。
那麼,為了掌握這句話的全部含義,我們必須看的下一個詞是「自己」。我們的主說:「…自己分別為聖…」。祂清楚地表示把祂自己、祂的全部、祂的一切、祂神性和人性、祂所有的權柄、祂一切的知識、祂一切的完美、祂所有的能力,即自己的一切都獻上。沒有什麼比「自己」這個詞更具包容性的了。它意味著全部的自我、我的一切、我所有的關係、我所有的特權、我所有的能力、我所有的財產。把自己整個人和自己整個位格的全部都使之成聖。所以我們的主在這一點上真正想說的就是,祂現在要整個全然地獻給神,祂「為他們的緣故」(約翰福音 17:19)他們是在場的基督徒,也是為了我們的以及那些尚未誕生的基督徒,即所有那些在祂這個禱告中一直在談論的人,那些蒙神賜給祂的人,以及那些祂為他們的緣故而降世的人。
默想:主耶穌分別自己為聖意味祂為了神的榮耀和神的旨意,把自己全然地獻給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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