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祢從世上賜給我的人,我已將祢的名顯明與他們。…」(約翰福音17:6)
請注意,我們的主在這裡說,祂已將神的名「顯明」與神從世上賜給祂的人。祂不僅說祂已經告知了他們這件事,祂超越了這點,祂說:「我已將祢的名顯明…」這是一種啟示,顯示了這名字的意義。隱藏的奧秘被揭露出來了,顯露出來或是清晰地表明出來,這就是「顯明」的意思。我們的主已經顯明了神的名,並且祂已經清楚地把神的名敞開在他們面前。這是一個非常豐富和全面的名,我們的主無疑是特意用這個詞,好讓這些在聽祂向神禱告的人能體會到祂所顯明的這個神的名如何彰顯了神多姿多彩的品格。那麼主耶穌基督是如何彰顯神的名,尤其是祂是如何以一種優於舊約啟示的方式來彰顯神的名呢?希伯來書的作者指出了基督的至高無上是舊約的一個真實的啟示,然而,這只是部分和零碎的。而現在,在基督裡,它已經完全和榮耀的來到了。
那麼,在這裡,我們的主說,因為神是神的兒子,祂以一種沒有人、也沒有人能做到的方式彰顯了神的名。祂是這樣說的:「…他們也領受了(神賜給祂的話),又確實知道,我是從祢出來的,…」(約翰福音17:8) 祂其實是在說:「這些人是祢的子民,他們都是真正的基督徒,因為他們知道我是從祢那裡出來的。」這只是以另一種方式來說明,他們從祂的獨特性和絕對性就知道祂是神的兒子。
默想:這些人從祂的獨特性和絕對性就知道祂是神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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