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翰一書3:9)
罪的權勢不會在我們身上立即被摧毀。神選擇了逐步來完成這項工作。「種」這個詞相當重要,這不就是神在各個領域所使用的方法和作的計劃嗎?在大自然裡,你播下了種子,但可能需要數週、數月甚至數年的時間才能完全開花結果。神為什麼要那樣做呢?我的回答是,我不知道,但這是神的方法,也是祂的方式,在我看來,這也就是聖經裡對我們的教導。聖經教導我們作為「基督裡為嬰孩的」(哥林多前書3:1),我們要成長和發展,我們要在「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彼得後書3:18)當約翰說:「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約翰一書3:3)時,約翰就是在處理這個問題。
這是一個過程,一個發展過程。當然,如果我們不以這種方式來解釋這樣的部分的話,那麼就意味著我們否定了他在第1章中已經告訴我們的:「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第8節)
約翰的目的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翰一書2:1)然而,為什麼基督徒不是瞬間得釋放且成為完美的呢?這是一個極大的奧秘,不是能我們理解的,而是我們必須要面對的事實,必須認知到的經歷,那些最偉大的聖徒所經歷的,它們否定了所謂完美無罪的教導,我們也看到這種教導並不符合聖經的教導。
約翰勸告我們要努力潔淨自己,並且透過日常生活來了解聖經。我們不僅要順服和順從神的話,好使我們能成為完全,我們也要去明白聖經和聖經的教導。我們要明白它們的含義,並且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實踐出來。
默想:「完美無罪」並不符合聖經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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