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翰一書2:15)
這裡指的「世界」是什麼?我認為最重要的是我們應當同意約翰在此指的「世界」並不是指創造界本身。他並不是想到山脈、山谷、河流、溪流、太陽、月亮和星星,他的意思並不是指物質世界。甚至有人會以為「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意思就是對大自然的榮耀和美麗都不應該正視。
然而,約翰並不是這個意思。他也不是指整個在世上的生活。他指的不是家庭倫理關係,儘管會有人有這樣的誤解認為婚姻也是有罪的。在我傳道的生涯中,不止一次且經常與一些友善而真誠的基督徒打交道時,發現他們就是這樣曲解經文,而認為基督徒不應該結婚。他們的理由是婚姻會涉及某些他們認為有罪的關係,他們認為性的恩賜本身就是有罪的。
所以約翰所說的「世界」並不是指創造界本身,也不是指家庭關係,也不是指國家,也並不意味那些在生活上關重要的商業活動、職業或所有這些事物,也並不是指政府、政權和權力機構,因為所有這些都是神自己所命定的,沒有什麼比用這些來曲解「世界」這個詞犯更嚴重的錯誤了。
那麼「世界」意味著什麼呢?聖經的文本和整個教導都清楚地表明,它指的是人類那些無視神、否定神、脫離神而活、只專注於這世界和今生的組織、思想和意識形態,總之就是那些離棄神的意識形態和人生觀。
默想:「世界」忽視神,過一種離棄神而獨立、專注於這世界和今生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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