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馬太福音5:6)
受酒精影響的人可能暫時感到快樂,但問題是這能解決他的問題嗎?將快樂置於健康之上,並將其視為最好的辦法,這就在標準的問題上犯了一個根本性的錯誤。
這種輕率的行為還包括了沒有看到最終的幸福取決於健康並且是健康的結果這個謬論。任何其他類型的幸福都是消極的,並且都僅是取決於有沒有阻礙尋求幸福的條件。然而,無論我們如何努力的去減少我們的不幸,只要有疾病的存在,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幸福。因此,沒有什麼比終結安逸和幸福使真正的幸福變成渺茫和致命。
當我們的主說:「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馬太福音5:6)祂並不是說「飢渴慕義的人」在得到祝福之後就會幸福。祝福、幸福、喜樂是我們追求公義和成為公義的結果。它是一個副產品,一個最終的結果。我們不要把祝福或幸福放在最高的位置。我們要尋求公義,當找到公義之後,我們就會發現自己是幸福的,是充滿祝福的。
假先知未能清晰地思想到這事實的最終原因是因他刻意維護自己並為自己著想。驕傲是禍患的根源,假先知的觀點始於這樣一個假設,即在我們生命裡任何導致禍患的因都不是人本身的。
默想:祝福、幸福、喜樂是我們追求公義和成為公義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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