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4日星期日

甚麼是「得救的信心」? -(4)基督所定義的「信心」- 約翰.麥克阿瑟

如果我們的目的是要了解「得救的信心」之真正本質的話,除了「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希伯來書12:2)耶穌基督之外,還能夠指望誰呢?雖然主在祂公開的事工當中講了許多有關於「得救的信心」之特質和特徵,但登山寶訓還是祂最全面和最明確的陳述。

八福(馬太福音5:3-12)揭示了真「信心」的特質,正如聖經裡其它的經文那樣。這些特質包括:靈裡貧窮(中文和合本譯為「虛心」)、飢渴慕義清心等等,都不僅是難以達致的律法標準,但這都是所有信徒共有的特徵。八福的第一個福毫無疑問地指出了主在描繪的是那些人:「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馬太福音5:3)祂描述的就是那些得救的人、那些相信的人、那些屬於神國度裡的人。

他們的基本特質是「謙卑」,即靈裡貧窮,一種承認自己屬靈上完全破產的破碎心靈。真正的信徒把自己視為罪人;他們知道自己完全沒有能賺得神喜悅的東西,這就是他們「哀慟」(馬太福音5:4)原因,這種憂傷必伴隨著真正的悔改而來,它徹底壓垮信徒使其成為「溫柔的人」(馬太福音5:5),他會「飢渴慕義」(馬太福音5:6)。當主使那飢渴慕義的心得著滿足的時候,祂會使信徒成為一個「憐恤人的人」(馬太福音5:7)、「清心的人」(馬太福音5:6)、「使人和睦的人」(馬太福音5:9)。最終,信徒也會為義受逼迫和辱罵(馬太福音5:10)。

這就是主耶穌對真信徒的描述。祂所說的每一個特質,由「謙卑」開始,直到結出「順從」的果子,這就是真「信心」之結果。注意啊!「順從」神的「信心」不僅是外表的,它應該是發自於內心的,這就是他們的「」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的一個原因(馬太福音5:20)。主耶穌繼續講述到真正的義,即「…出於信心的義…」(羅馬書10:6),它的特質就是「順從」,不僅「順從」律法的條文,而且也「順從」律法的精神(馬太福音5:21-48)。這種「」不僅僅是要避免犯姦淫的行為,甚至連淫念都要避免(參見馬太福音5:27-28);它亦禁戒憎恨人,將之視同如謀殺一樣(參馬太福音5:21-22)。

若果你明白到神的標準高過你可能達到的標準,你就已經走在主耶穌在八福中所說的蒙福之道上了。它始於「謙卑」,源於一種察覺到自己靈裡完全貧窮的「謙卑」,即認識到我們是靈裡貧窮的,而它必然在「順從」的「」中成全。這些是超自然生命的特質,除非憑著神所賜的「信心」,它們是不可能自然產生的,而具有真「信心」的人也不可能完全缺乏這些天國之子共有的特質(參馬太福音5:3)。

當主耶穌要說明「得救的信心」的特質時,祂叫來了一個小孩,使他站在門徒的當中,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馬太福音18:3)小孩子正是一幅「順從」「謙卑」的完美寫照,他們怎樣「順從」大人的管教,當不「順從」的時候怎樣受到責打,這就是「得救的信心」之教導的一個客觀的實例。

主耶穌使用這個例子來教導我們:如果我們堅持要保有成年人的那種特權,如果我們要做我們自己的老闆,自己決定做甚麼,自己掌管自己的生命,我們斷不能進入天國。但是,如果我們願意以小孩子般的「信心」為基礎,以小孩子的「謙卑」來接受救恩,而且願意降服於基督的權柄,那麼我們就是帶著正確的心態來就近主耶穌了。

主耶穌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翰福音10:27-28)。誰是主真正的羊呢?就是那些願意跟隨祂的人。那些是跟隨主的人呢?就是那些蒙恩得永生的人。

信心」必使人「順從」,不信則必使人叛逆。一個人的生命方向應該顯出這人是否信徒,不會有中立的。除非「順從」真理,否則僅僅明白真理、確認某些事實,按聖經來說其實就是不信。那些只靠一次曾對「信仰」所作的決志,然而缺乏任何外在能見證「信心」行為的人,最好聽聽聖經明確且嚴肅的警告:「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3:36)

注意這裡的對比:它不是拿不信來作對比,而是拿「信」與「不順從」來作對比。今天的教會充斥著那些自稱相信基督的人,但你從來都不能由他們的生活之中看得出他們是信徒。對這個監視著我們的世界,神的子民必須持守按聖經的準則來判斷甚麼是真正構成「得救的信心」。然而,我們也應當勸誡那些在我們中間的人,就是那些活出的生命與他們信仰宣告相違背、且敗壞神真理見證的人。

藉著神的恩典,我們得救了,並且藉著祂主權計劃把我們分別為聖,使我們活出「順從」神的生命,藉此能見證祂救贖之善工,這就是「得救的信心」了。

原文網址:https://www.gty.org/library/blog/B1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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