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7日星期日

基督徒活在異教文化當中的責任是甚麼? - 約翰.麥克阿瑟


在這個日益世俗化和不敬虔的文化當中,許多基督徒都想知道他們的角色和責任是甚麼。我們是否應該極力爭取傳統上屬於我們的權利嗎?我們是否應該盡一切努力去貫徹基督教的政治理念嗎?我們是否應該徹底去改革政府嗎?聖經清楚地表明了我們的責任,而這一切都關乎我們如何的行事為人。

四分之一世紀以前,已故的護教家同時也是基督教思想家的法蘭西斯.謝弗(Francis Schaeffer)寫了一本書標題叫《我們應該怎樣活?》的書中就提出了這個問題:「我們應該怎樣活呢?」。這類的問題到今天仍然沒有改變,若然有的話,那就是在將要來到的新世紀和千禧年裡,類似的問題對信徒來說只會變得更加迫切。

社會急速地走向越來越邪惡、放蕩、暴力和腐敗,而在教會外,所看到的景況似乎是充斥著「現代的野蠻人」。那些自以為是的社會或政治改革者與那些帶著自我優越感的道德主義者,對於信徒來說好似有很強的誘惑力。這些自以為有個人風格的基督徒積極分子忘記了或忽視了他們在世上真正的使命,也完全忽略了法蘭西斯.謝弗問題的答案,即神清晰闡明的話語就是答案。

要去改革社會的這個渴慕是頗高尚的,參與「正確的」政治運動也會帶給人高昂的情感,然而,這些活動卻並不是基督徒優先關注的事項。神並沒有囑咐教會藉著促進和推動合符聖經觀點的立法和法院的裁決來影響文化,祂亦沒有縱容任何種類激進的行動去逃避繳納稅項的義務、不服從那些我們不同意的政府官員、或使其下台、或花過多的時間為所謂基督徒候選人作競選活動。

只有當每個信徒都將他們主要的關注點放在自己屬靈的成熟度上,活出一種尊崇神的旨意並榮耀祂聖名的生命,教會才能真正地發揮改善社會的能力。這個關注點的本質包涵對聖經有一種穩固的理解,以及對我們主要的使命有清晰的了解,就是要認識耶穌基督和宣揚祂的福音。對未得救的人來說,信徒那種敬虔的態度加上敬虔的生命正好見證了福音救贖信息的可信性。如果我們聲稱自己得救,但仍然對那些失喪的人表現出驕傲與沒有愛心的態度,那麼我們所宣講的道和教導無論在教義上如何正統或政治上如何精湛和有說服力,都會被藐視或拒絕的。

新約聖經非常清楚地教導我們應該如何在異教社會中傳揚並實現我們的主要使命。其中一個例子就是在提多書第3章中所說:「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提多書3:1-2)

注意啊!保羅遵循主的楷模,並沒有花時間和精力去勸告信徒如何改變異教徒拜偶像的文化、以及他們不道德和敗壞的行為。使徒保羅也沒有要求信徒行使「公民抗命」來抗議羅馬帝國不公義的法律或殘酷的刑罰。相反,他呼籲基督徒要去傳揚福音,並且要活出那種能清晰地表明被福音大能改變了的新生命。

不管你信與不信,基督徒對異教的社會有某些責任。當你在一個不信神的文化當中能夠活出一種按著神旨意的生命時,聖靈就會使用你的生命作為見證,軟化那些罪人對神的態度,從而推動罪人來歸向祂。(參見彼得前書2:12)

順服與順從

首先的兩個責任就是順服政府,以及順從所有人世間在上掌權者的命。我把它們合併在一個標題下,因為它們的關係非常密切。它們是再次的提醒基督徒要對他們的那些世俗領袖應有的態度和行為。這些提醒重申信徒不能免於遵守民事法律和命令,除非這些命令與神的話語和旨意相抵觸(見使徒行傳4:18-20; 5:40-42)。這雙重的提醒也給了我們聖經對於我們所有其它社會行為的規范。

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我們對社會的第三項主要責任就是「預備行各樣的善事」。在這裡,使徒保羅並不是指一些微不足道、勉強地去做我們已經知道是正確的事情,而是隨時以一個真誠、甘願和準備好的心態向每個人行善。不管我們周圍的人對我們有多麼敵視,我們都要像良善的僕人那樣對待那些在生活上與我們有接觸的人。「所以,有了機會就當向眾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當這樣。」(加拉太書6:10)。神要我們因「貫徹始終、積極行善」而為人認識,而且所行的善都是出於對主的愛和對其他人的愛。

在話語上要尊重人

第四,聖經交付我們一個責任就是不要誹謗人,甚至是那些對聖經的準則極其敵視的非信徒。保羅在提多書3:2開頭的一個命令就是「不要毀謗」,意思指不要咒詛人,不要中傷人、不要鄙視人。事實上,「毀謗」的希臘原文的意思就是英文blasphemy(褻瀆)這個字,我們從來都不會認同說毀謗人話語的行為是出於公義的動機。

令人遺憾的是,今天許多信徒都以藐視的態度來談論政治人物和其他公眾人物。當他們這樣做時,實際上他們所表現出的是對順服掌權者的這責任的一種基本藐視,而且也阻礙了神的救贖計劃。在保羅的另一封牧函中,他敦促我們為每個人的救恩禱告,甚至為那些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禱告(參提摩太前書2:1-4)

和平與溫柔

保羅繼續在第2節論到另外兩個基督徒的責任。首先,他提醒我們,我們必須對失喪的人要友善與和平,而不是挑釁和爭吵。活在這個不敬虔的後現代世界中,我們很容易就會把那些敗壞文化之人定罪,並且把他們視為壞得無藥可救的罪人。若果神對世人的愛是如此廣闊高深和強切,甚至讓祂的獨生愛子為眾罪人而死(約翰福音3:16),那我們這些蒙祂救贖恩典的人豈能對那些尚未蒙恩之人如此苛刻和沒有愛心呢?其實,從前每一個人所行得都像一個不信的人那樣,直到神樂意去拯救那人為止。因此對我們來說,此時此地按他們的本性而輕蔑地待他們是不對的。

其次,保羅提醒我們要「溫柔」,希臘文這個詞的意思是公平、溫和、互相寬容。有些人將這個詞翻譯為「合理的親切」,定義它為一種態度,一種不存怨恨的態度,而且是在沒有證據之前,先假定某人是清白的。

關懷其他人

在使徒保羅向信徒提醒的清單之中,最後一項責任是要關懷眾人(參提多書3:2)。「關懷」這個詞在新約裡常常具有真誠的關心他人的含義。

聖經清晰地把耶穌基督描述為那位謙卑、且對每一個人都表現出關懷的至高者,而這也應該是用來識別祂追隨者的特徵。耶穌基督這樣來告訴祂的追隨者說:「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馬太福音11:29)。

我們與非信徒交往的時候,都應該表現出這種態度,正如使徒彼得也寫到說:「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得前書3:15)對人真誠與衷心的關懷是我們基督徒在異教的社會中應有的行為基礎。

我們對於這越來越世俗化和不敬虔文化的責任並不是透過游說去爭取某些權利、推動實施基督教的政治理念、或去改革政府(政治體制),恰恰相反,神要我們不斷地記住保羅對提多的指醒,並且要活出這種新生命,以致於我們所尋求神使罪人重生的大能和恩典得以彰顯出來。讓一顆一顆的心靈被神改變,這才是唯一的途徑能帶來意味深長而持久的社會改變、國家的改變,甚至整個世界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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