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5日星期六

「恩典與聖潔」- 約翰.麥克阿瑟



在後現代的時代,教會面對的最大危險,就是那些聲稱為信徒的人按著他們的價值觀、道德觀和喜好,建構了一個較為少神性的神,用它來代替了聖經所啟示的神。這是一個不易察覺的轉換,因為那些宣稱認識神、愛神的人漸漸輕視神的本質和屬性,因為這些不受他們的歡迎或不迎合他們的世界觀。

即使那些真正愛神的人也可能冒險走上這條滑坡上,因為他們重視神的那些較為吸引人的特徵,而迴避另外一些冒犯人的和定人罪的特徵。正如我們在上一篇所論到的,許多信徒已經失去了對神的敬畏感,取而代之的是以較隨便、朋友般地方式來想像祂。如果我們要真正的敬拜主,我們就要消除這種神學上的失衡。

神的恩典不能排除掉祂的聖潔

也許我們已經失去了對神的敬畏,因為我們把祂的恩典當作理所當然。一開始,神對亞當和夏娃說:「…你吃(禁止吃的樹)的日子必定死!」(創世紀2:17)他們吃了,但他們沒有當場死亡。他們的肉體生命在當天並沒有結束;事實上,他們還活了幾百年。神向他們彰顯了恩典。

在整本聖經中,我們看到神是恩慈的。法律要求處死犯奸淫的人、褻瀆神的人、甚至叛逆的孩子。然而,舊約裡記載了許多觸犯神律法的,沒有按法律規定處以死刑。大衛犯奸淫,但神沒有奪去他的生命。神的恩典比我們一切的罪惡過犯還要浩大。

祂仍然是恩慈的。你和我能夠存活都是因著神的憐憫。我們每一個罪應得的懲罰沒有立刻臨到,都是因神的恩典和良善。而這良善是為要引導我們悔改:「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羅馬書2:4)

然而,我們的心是極其邪惡和敗壞的,我們不但沒有以感恩的心來接受神的憐憫,沒有為我們的罪痛悔,還把祂的恩典當作理所當然的。因此,當神懲罰罪惡的時候,我們卻以為祂是不公義的。

人們看舊約的時候,總會質疑神的良善。有些人甚至建議我們不要教孩子聖經,因為它所描述的神太暴力了。他們問為甚麼神要命令以色列人滅絕所有住在迦南的人呢?甚麼樣的神會只是因為一個人觸摸到約櫃就扼殺他的命呢?一個善良和慈愛的神怎會為了一群孩子嘲笑先知的禿頭而使一隻熊摧毀這群孩子的生命呢?神真的打開地面吞噬那些抗拒摩西權威的人嗎?我們真的應該相信這位會淹死整個世界的神嗎?

我們如此習慣憐憫和恩典,以致於認為神沒有權利對罪惡發怒。羅馬書3:18總結了這世界的態度:「他們眼中不怕神。

你知道為什麼神在奪走某些人的生命嗎?不是因為他們比別人更有罪,是因為在寬恕和寬恕的漫長過程中,神必須設立一些事例,使人敬畏祂。祂將羅得的妻子變成了一個鹽柱,不是因為她做了比其他任何人更糟糕的事,而是因為她是用來​​為超越罪惡的罪作紀念碑。


哥林多前書10章,列舉了一些舊約裡被毀滅的人,第11節說:「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歷史的高速公路鋪滿了神的慈愛和恩典。但沿路也有廣告牌樹立,使罪人可以知道神在任何時候都有權利取去他們的生命。

上帝是恩慈的,但不要將祂的慈悲與公義混淆。當祂以聖潔的方式對付罪的時候,神不是不公義的。不要使到你對神的憐憫和恩典過於習慣,以致於濫用它使你繼續活在罪中。不要質疑神,當神做祂有權做的事的時候,就是懲罰罪的時候。不要濫用神的恩典,祂也會審判你。記住這一點:祂是聖潔的,祂是令人敬畏的。


真正的該問的問題

問題不是為甚麼神要這麼嚴厲的審判一些罪人,而是為甚麼祂讓我們任何一個人可以存活。神有絕對的權力去懲罰罪惡,所以「…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23)耶利米哀歌3:22說:「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他的憐憫不致斷絕。

然而,神的憐憫不是祂對我們罪的祝福。我們大多數人都犯了與亞拿尼亞和撒非喇一樣假冒為善的罪(參使徒行傳5:1-11);或者我們以不尊重的態度來到主的桌前,就像哥林多人那樣因犯罪而死亡(哥林多前書11:30);或者我們以屬世的方式行事為人,就像被神變成鹽柱的羅得妻子那樣;真正的問題不在於神為甚麼這麼快就嚴厲地審判他們,而是為甚麼祂沒有同樣的如此對付我們。

正如我們已經指出,神憐憫我們的一個主要原因是祂要驅使我們悔改,正如羅馬書2:4說:「…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神藉著對我們的憐憫和恩慈,確實常常帶領我們看到祂對我們的愛和我們需要悔改。

《納尼亞傳奇》是一套由已故英國作家C. S. Lewis所著作的兒童文學,這套奇幻的兒童文學作品有部份是基於聖經真理。金獅阿斯蘭代表基督,在他對這個兇猛卻有愛心的獅子的描述中,Lewis表明對基督品格有不簡單的了解。
在當露西、蘇珊和彼得剛剛來到納尼亞王國的一幕裡,一些會說話的海狸向他們描述到阿斯蘭,而與他見面的時候,他們提出的問題正正揭示出他們的恐懼。
蘇珊說:「哦!我以為他是一個人。他有危險嗎?,與一隻獅子見面我會感到很驚慌的。」
海狸太太說:「親愛的,你的確會很驚慌的。不錯,若有何人來到阿斯蘭面前,而他們的膝蓋不發抖的話,他們要麼比大多數人勇敢,要麼就必定是傻了。」
露西說:「那麼他不就有危險啦?」
「沒有危險?」海狸先生說:「你沒有聽明白海狸夫人告訴你嗎?誰能說有沒有危險?他當然有危險。然而,我要告訴你,他是良善的,他是王。」
在孩子們見到阿斯蘭後,露西觀察到他的爪子好像非常柔軟或許非常可怕。爪子收起來的時候可以像天鵝絨那樣柔軟,或者當爪子張開就會像刀尖那樣鋒利。

我們現代的基督教,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失去了這個真理。雖然我們對神恩典的實在而感恩,而且,我們渴望樂在經歷神的愛之中,然而,我們卻忽略祂的聖潔的真理。這種不平衡正在腐蝕著我們敬拜的核心。

神是活的,永恆的,榮耀的,恩慈的,聖潔的,祂的敬拜者因在祂聖潔的背景下看見我們自己的罪,所以必須帶著罪人的痛悔、謙卑和破碎的心來到祂的面前,為著祂寬恕我們罪孽的恩賜,而使我們從心裡發出感恩之情和喜樂。

我們定要活出懺悔、悔改、離棄我們的罪惡的生活,以至於我們的敬拜完全是蒙神喜悅的。我們豈敢帶著污穢而闖進神的面前。我們若不是帶著敬虔和敬畏就不能得神的悅納,我們的敬拜亦必須在聖潔美好中按序而行,我們必須回到聖經的教導有關神完全和使人敬畏的聖潔,為的是用感恩和謙卑來充滿敬拜,而這才能表現出真敬拜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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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ty.org/blog/B160812/grace-vs-holiness

尋道者註:
我必須要澄清C. S. Lewis是一個頗有問題的「基督徒」,我對於他的作品《納尼亞傳奇》持非常負面的評價,不是文學上的負面的評價,而是信仰上的負面的評價,因為這套作品虧缺了基督的榮耀,用一隻獅子來預表基督,是很嚴重的褻瀆。然而,我感到莫名奇妙的的就是美國有許多福音派的牧師和傳道人對C. S. Lewis推崇備至,甚至許多歸正的、改革宗的人士也是如此,而且還成立了一個所謂C. S. Lewis的研究學會???
 
約翰.麥克阿瑟的確是一個按正意分解真理的好牧人,也是一個忠於聖經的好導師,然而,這篇文章我感到的不可取的地方就是引用了《納尼亞傳奇》那部份(綠色的部份)。

C. S. Lewis的問題可以參考陳鴿牧師的文章:「一个不信真道的“卫道士”:鲁益师(C.S. Lewi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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