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修學道,踏曠培靈,出到營外,專心等候。」
工作比去年繁忙了一點,但我定意每天都要讀至少一篇解經講道,包括鍾馬田(Martyn Lloyd-Jones)、John MacAuthur、宋尚節、唐崇榮及一些清教徒的著作,這些都持守一個聖經啟示的總原則,就是:「以神為本」、「主耶穌的主權救恩(lordship salvation)不是出於人的意志」、「萬物都是為成就神的旨意不是成就人的意願」。
可惜,現今許多講壇上的信息,越來越脫離聖經的真理,將信息的中心轉向妥協罪人、體貼自尊、包容過犯、輕視神的聖潔與公義、偏重「愛」(其實誤解神的愛),就好像其它人間的宗教那樣,將基督的信仰與其它人間的宗教等量齊觀;然而,基督的信仰不是一種宗教,是超越宗教的信仰,是由至聖至高的真神、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父,親自將這信仰的種子,栽種在祂以無限的慈愛、憐憫所揀選的子民心裏,正如主耶穌說:「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約10:14)又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 」(約10:27)
神痛恨那些人間的宗教,因為它們自以為義、自製偶像、假冒為善、「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讀四褔音書就看到主耶穌是如何責備那些「有敬虔外貌」的宗教領袖和跟隨者。可惜,現在有許多所謂的「教會」領袖、牧師、傳道就正是帶領「教會」走向「人間宗教」的道路,用屬世界的「心思」、「學問」來「經營」教會,美其名甚麼「教會增長學」;高舉「假冒為善」的「社會福音」去贏取世界的認同;提倡甚麼「和諧事業」、甚麼「共容社會」,說「悅人耳目」的「道理」,冠冕堂皇地說是方便「傳福音」,讓人不要抗拒「福音」,其實在傳講妥協罪人的「別的福音」,傳揚讓罪人繼續「放縱情慾」的「偽福音」,勾引罪人去相信一個「摇尾乞憐」、「泛愛」、「濫愛」、包容罪惡、「無條件」賜恩福的「基督」。
主耶穌曾儆醒門徒說:「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你們不要信!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看哪,我預先告訴你們了。 」(太24:23-25)
使徒保羅也提醒我們:「…,你要保守所託付你的,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已經有人自稱有這學問,就偏離了真道。…」(提前6:20-21)又說:「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提後4:3-4)
使徒彼得也說:「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陷害人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將有許多人隨從他們邪淫的行為,便叫真道因他們的緣故被毀謗。」(彼後2;1-2)
假基督、假先知、假師傅、「離經叛道」的惡僕,充斥在地上的「教會」裡,可悲!
萬物的結局近了,天國也近了,所以要堅定地持守使徒傳下來的純正「福音」與教導,分別為聖,潔淨自己,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與世界劃清界線,因為我們不是屬世界的,而是屬聖潔的國度、神的子民,「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一3:9)
唉!我知道我的看法有「異」於這世代所宣揚的,好像挪亞造方舟被那世代的人視為荒謬一樣,或許希望我所領受的是錯的,否則…,唉!路加福音13章23-24節:「有一個人問他說:主啊,得救的人少嗎?耶穌對眾人說:你們要努力進窄門。我告訴你們,將來有許多人想要進去,卻是不能。」
「主所愛的弟兄們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神;因為他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神藉我們所傳的福音召你們到這地步,好得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榮光。所以,弟兄們,你們要站立得穩,凡所領受的教訓,不拘是我們口傳的,是信上寫的,都要堅守。但願我們主耶穌基督和那愛我們、開恩將永遠的安慰並美好的盼望賜給我們的父神,安慰你們的心,並且在一切善行善言上堅固你們。」(帖後2:13-17)
耶和華說:「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利米書29:13) 主耶穌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馬太福音7:7) 主耶穌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約翰福音17:3)
2010年9月27日星期一
2010年9月11日星期六
十字架與自我 by Arthur W. Pink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16:24)
在探討這節的主題之前,我們先解釋一下這句話中的一些詞。
「若有人」:指所有想與耶穌的門徒同行,并且想聚集在他旗幟下的人。
「若有人要」:是一個份量很重的希臘詞,它不僅指願望,而且也指滿有決心去達到目標。
「跟從我」:如同一個僕人服從他的主人、一個學生服從他的老師、一個士兵服從他的長官一樣。
「捨」的意思是「完全地捨棄」。
「捨己」:就是捨去人有罪和敗壞的本性。
「背起」:不是被動地去承受或忍耐,而是主動地去承擔,積極地去接受。
「他的十字架」:這被世人嘲笑、憎恨,但卻是一個真正基督徒的顯著標志。
「跟從我」的意思是像耶穌那樣生活-「榮耀上帝」。
這一經文的上文是最莊嚴、也是最令人感動的部份。主耶穌第一次向他的使徒宣佈祂將要蒙羞死去「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太16:21)。彼得大吃一驚地說道:「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太16:22)這表達了世人對此事所持的態度。世俗的人所追求的是私利、自我庇護,「自我拯救」,正是這種觀念的概括。但基督的教義不是「自我拯救」而是「自我犧牲」。主耶穌從彼得的勸告中意識到了這來自撒旦的誘惑(參太16:23),於是祂立即抵擋這一誘惑。祂轉身對彼得說明祂不僅「必須」去耶路撒冷受難,而且祂的每一個跟隨者也都必須「背起他自己的十字架」。在此「必須」這一詞所表達的「迫切性」,在這兩種情況下是相同的。基督的十字架是罪人唯一的中保,但在生活中所有的基督徒都必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甚麼才是一個基督徒呢?
是不是世上參加教堂禮拜的任何教友都算基督徒呢?不是。
是不是一個信奉公認之教條的人?不是。
是不是一個遵循一定行為模式的人?也不是。
那麼,怎樣的人才算是基督徒呢?
基督徒是捨棄自我而接受耶穌基督為主的人(參西2:6),是擔負基督的軛,并學習祂的溫順和謙卑的人(參太 11:29)。也是被召與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參哥前1:9),現在與主一同順服和一同受苦,今後永永遠遠與祂一同得賞賜和榮耀的人。屬於基督同時又為自己生活是不可能的,在這一點上我們不能做錯。主耶穌說:「凡不背他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7)。祂一再聲明:「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10:33)
基督徒的生活以捨棄自我為開始,并以治死自我而延續(參羅8:13)。當主耶穌恩召掃羅的時候,他的第一個反應是:「主,你要我做甚麼?」基督徒的生活可比喻成「賽跑」。神告知賽跑者:「當放下各種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來12:1)「罪」是指熱哀於自我,并且頑固地想要走自己的路(參賽53:6)。追隨耶穌基督是擺在基督徒面前最偉大的目標、最終的歸宿和最艱巨的任務。「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彼前2: 21),而且基督不求「自己的喜悅」(參羅15:3)。通向這偉大目標的路上有很多障礙,主要的障礙就是自我。因此我們必須捨棄自我,這也是跟隨主耶穌的第一步。
對人來說,「捨己」意味著甚麼呢?
首先,「捨己」意味著完全否認人自己的義,意味著不再依靠自己的行為換得神的悅納,意味著完全地接受上帝的公義裁決:「我們所有的義(即我們最好的行為)都像污穢的衣服。」(以賽亞書64:6)以色列在這一點上失敗了,「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羅10:3),而且與保羅所宣講的截然不同,保羅說:「并且得以在祂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腓3:9)
第二,「捨己」就是完全地捨棄人自己的智慧。「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太18:3)「禍哉!那些自以為有智慧、自以為通達的人。」(賽5:21)「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1:22)當聖靈在一個人的靈魂中有效地運行,福音就成為了「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們都順服基督。」(林後10:5)所以每一個基督徒應記住一句智慧的箴言:「不可依靠自己的聰明。」(箴3:5)
第三,「捨己」就是完全地捨棄人自己的能力,意思就是「不靠著肉體」(參腓3:3),心甘情願地順服基督智慧的教訓:「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約15:5)。彼得就是在這點上曾經失敗了的(參太26:33)。「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16:18)由此可見重視哥林多前書10:12對我們來說是多麼重要:「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擁有強大屬靈力量的秘訣在於:認識到我們本身的無能(參賽40:29、林後12:9)。「所以讓我們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提後2:1)
第四,「捨己」就是完全地捨棄人自己的意願。沒有得救的人會常常說這樣的話:「我們不願意這個人做我們的王」(路19:14)。但一個基督徒的態度應該是「因我活著就是基督」(腓1:21),以此來榮耀、喜悅、侍奉主。捨棄我們自己的意願就意味著要注意腓立比書2章5節的勸戒:「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這句關於捨棄自己的意願的話,又在6到8節得到進一步闡述。聖經又告訴我們:「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林前6:19-20),這是一個實在的認識,因此我們的態度應該像基督一樣:「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可14:36)。
第五,「捨己」就是完全捨棄自己肉體上的欲望。清教徒Thomas Manton說道:「一個人的自我就是一打偶像」,必須唾棄這些偶像。非基督徒是「專顧自己的人」(參提後3:2),但那被聖靈重生的人會重復約伯所說的話:「我是這樣的卑微」(伯40:4),「我實在厭惡我自己」(伯42:6)。關於非基督徒,聖經這樣寫道:「他們只求自己的事,并不求耶穌基督的事」(腓2:21),但關於上帝的聖徒,經裡卻這樣記載:「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12:11)。上帝的恩典「教訓我們除去不虔誠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多2:12)
基督要求祂所有的跟隨者「捨己」是毫無保留、無一例外的捨棄自己,意思是:「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13:14)。「捨己」是要持續不斷地去實踐,而不是偶爾做做,正如路加福音9:23基督所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隨我。」
「捨己」應出於自願,而不是出於勉強;「捨己」是高高興興地去做,而不是勉勉強強地去行;如歌羅西書3:23所示:「無論做甚麼事,都要全心全意地去做,像是為主做的,而不是給人做的。」
哦,那些把上帝的準則降低的人是多麼的邪惡啊!
那些自負地聲稱自己是基督徒的人,會被祂的準則所譴責,因為他們所追求的只不過是那種隨己意的、只求肉體之歡的世俗生活!
「背起他的十字架」,這裡并非把十字架當作一種信心的目標,而是指一種心路歷程。當罪的罪債因主耶穌的寶血掩蓋而被上帝赦免時,罪人也就因著信得著了稱義的恩惠,但實際上,只有「效法他的死」(參腓3:10),我們才能享有祂釘十字架為我們帶來的成聖果效,也就是說,只有我們真正把十字架應用到我們的生活中,在它的法則指導下調整我們的生活,那麼我們才能戰勝我們本性中那些根深蒂固的罪的權勢。沒有死就沒有復活,沒有「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林後4:10),也就沒有實際的新生活。這「十字架」是基督徒的標記和證據。如何分辨一個人是否是主耶穌的真正追隨者呢?不但要看他的信經是甚麼,而且要看他的「十字架」是甚麼。
在新約聖經中,「十字架」代表的是確認無疑的那般實在。
首先,它代表了世人的「憎恨」。上帝的兒子第一次來到世界不是為了審判,而是為了拯救,不是為了懲罰,而是為了救贖。祂懷著恩典和真理來到世界,祂不斷地服事人,幫助需要幫助的,餵飽飢餓的,治癒有病的,釋放被鬼附的,使死人復活;祂懷著無限的憐憫,如同羔羊那樣溫順,那樣清白無罪,大喜的信息也隨著而來。祂尋找被人趕出的,向窮人佈道,但也不輕視富人﹔祂赦免罪人。
可是世人又是怎樣對待祂呢?
又對祂報以甚麼樣的歡迎呢?
他們「藐視并且厭棄祂」(參賽53:3),於是祂說:「他們無故地恨我」(約15:25);他們渴望流祂的血,他們不滿足於用常規的辦法處死他,反而要求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於是十字架表明了世人對耶穌基督的憎恨。
正如古實人沒有改變過膚色,豹子沒有改變過斑點一樣,世人絲毫未變,他們仍公開敵視耶穌基督。因此聖經寫道:「凡想要與世人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4:4)直到我們離棄世俗的那天,我們才有可能與基督同行,才有可能與基督相交。要與基督同行就要分擔祂所受的凌辱。「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去,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來13:13)這就是摩西所做的(參來11:24-26)。我所行的越是與主耶穌相近,就越是被世人誤解(參約一3:2),就越被他們嘲弄和憎恨(參約15:19)。想同世人保持一致,又想同聖子相交是完全不可能的。因此,「背負起」我們的「十字架」,意味著我們將堅忍因拒絕「效法」這個世界(參羅12:2)而招致的仇恨。但當我沐浴於救主的微笑中時,這世間的非難又算得了甚麼呢?
背起我的「十字架」,意味著心甘情願地把生命交托給主。對於惡人來說,主耶穌的死是他們操縱的謀殺,但對主耶穌本身來說,則是一種心甘情願的獻身,把自己的生命作為祭獻給上帝。同時,祂這樣做,也顯明祂對上帝的順服。在約翰福音10章18節裡耶穌基督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為甚麼祂要這樣做呢?緊接下來的話語告訴了我們這樣做的原因:「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十字架」是基督的順服最完美的證據,因此,祂是我們效法的楷模。我們再一次從腓立比書2章5節看到:「你們應當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在以下的記述中我們看到父所愛的子取了奴僕的形像,而且「存心順服,以致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現在基督徒的順服,應當與主耶穌的順服一樣,就是自願的、歡喜的、毫無保留的、持續不斷的。如果順服導致了羞辱和苦難、指責和損失,我們一定不要退卻,而是要像堅石一樣去面對。
「十字架」不僅是基督徒信心的目標,門徒身分的標記,也是管理基督徒生活的準則。
「十字架」代表著對主的服從和奉獻:「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做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羅12:1)
「十字架」代表著為別人服務和遭受苦難。基督為多人捨棄祂的生命,所以祂的跟隨者也應該心甘情願地做同樣的事:「我們也應當為弟兄捨命。」(約一3:16)這是基督受難帶給我們的必然結果。我們被要求照主所行的去行,成為祂苦難中的同伴,在祂的事工中成為同工。因為主耶穌「虛己」(參腓2:7),我們也必須如此。
因為他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太20:28),所以我們也須如此。
因為他不求「自己的喜悅」(參羅15:3),所以我們也必須如此。
因為他總是為別人著想,我們也必須如此:「你們要記念被捆綁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體之內」(來13:3),「凡要救自己的生命,必喪掉生命:凡是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16:25),類似的話語我們還能在以下的經文中找到:馬太福音10:39﹔馬可福音8:35﹔路加福音9:24﹔17:33﹔約翰福音12:25。當然,像這樣的重復是為了讓我們注意基督這一說法的重要性。
藉著基督的死,我們才能得以永生(參約12:24),我們也必須如此做(參約12:25)。我們要像保羅那樣能說出這樣的話語:「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徒20:24)在這個世上為滿足自我而活的人,會永遠失喪他們的生命,而那種恨惡私利并且服從主耶穌基督的,將要保守生命到永遠。
一個年青的、有著光明前途的大學生,響應主的呼喚,用自己的一生在印度的最底層居民中侍奉著主。他的朋友們說這是個多大的悲劇啊!是在浪費生命!是的,「失喪」僅是就這個世界而言的,但在即將到來的世界中,卻會保守生命到永遠。
在探討這節的主題之前,我們先解釋一下這句話中的一些詞。
「若有人」:指所有想與耶穌的門徒同行,并且想聚集在他旗幟下的人。
「若有人要」:是一個份量很重的希臘詞,它不僅指願望,而且也指滿有決心去達到目標。
「跟從我」:如同一個僕人服從他的主人、一個學生服從他的老師、一個士兵服從他的長官一樣。
「捨」的意思是「完全地捨棄」。
「捨己」:就是捨去人有罪和敗壞的本性。
「背起」:不是被動地去承受或忍耐,而是主動地去承擔,積極地去接受。
「他的十字架」:這被世人嘲笑、憎恨,但卻是一個真正基督徒的顯著標志。
「跟從我」的意思是像耶穌那樣生活-「榮耀上帝」。
這一經文的上文是最莊嚴、也是最令人感動的部份。主耶穌第一次向他的使徒宣佈祂將要蒙羞死去「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 」(太16:21)。彼得大吃一驚地說道:「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太16:22)這表達了世人對此事所持的態度。世俗的人所追求的是私利、自我庇護,「自我拯救」,正是這種觀念的概括。但基督的教義不是「自我拯救」而是「自我犧牲」。主耶穌從彼得的勸告中意識到了這來自撒旦的誘惑(參太16:23),於是祂立即抵擋這一誘惑。祂轉身對彼得說明祂不僅「必須」去耶路撒冷受難,而且祂的每一個跟隨者也都必須「背起他自己的十字架」。在此「必須」這一詞所表達的「迫切性」,在這兩種情況下是相同的。基督的十字架是罪人唯一的中保,但在生活中所有的基督徒都必背起自己的十字架。
甚麼才是一個基督徒呢?
是不是世上參加教堂禮拜的任何教友都算基督徒呢?不是。
是不是一個信奉公認之教條的人?不是。
是不是一個遵循一定行為模式的人?也不是。
那麼,怎樣的人才算是基督徒呢?
基督徒是捨棄自我而接受耶穌基督為主的人(參西2:6),是擔負基督的軛,并學習祂的溫順和謙卑的人(參太 11:29)。也是被召與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一同得分」(參哥前1:9),現在與主一同順服和一同受苦,今後永永遠遠與祂一同得賞賜和榮耀的人。屬於基督同時又為自己生活是不可能的,在這一點上我們不能做錯。主耶穌說:「凡不背他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7)。祂一再聲明:「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10:33)
基督徒的生活以捨棄自我為開始,并以治死自我而延續(參羅8:13)。當主耶穌恩召掃羅的時候,他的第一個反應是:「主,你要我做甚麼?」基督徒的生活可比喻成「賽跑」。神告知賽跑者:「當放下各種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來12:1)「罪」是指熱哀於自我,并且頑固地想要走自己的路(參賽53:6)。追隨耶穌基督是擺在基督徒面前最偉大的目標、最終的歸宿和最艱巨的任務。「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彼前2: 21),而且基督不求「自己的喜悅」(參羅15:3)。通向這偉大目標的路上有很多障礙,主要的障礙就是自我。因此我們必須捨棄自我,這也是跟隨主耶穌的第一步。
對人來說,「捨己」意味著甚麼呢?
首先,「捨己」意味著完全否認人自己的義,意味著不再依靠自己的行為換得神的悅納,意味著完全地接受上帝的公義裁決:「我們所有的義(即我們最好的行為)都像污穢的衣服。」(以賽亞書64:6)以色列在這一點上失敗了,「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羅10:3),而且與保羅所宣講的截然不同,保羅說:「并且得以在祂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腓3:9)
第二,「捨己」就是完全地捨棄人自己的智慧。「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太18:3)「禍哉!那些自以為有智慧、自以為通達的人。」(賽5:21)「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羅1:22)當聖靈在一個人的靈魂中有效地運行,福音就成為了「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們都順服基督。」(林後10:5)所以每一個基督徒應記住一句智慧的箴言:「不可依靠自己的聰明。」(箴3:5)
第三,「捨己」就是完全地捨棄人自己的能力,意思就是「不靠著肉體」(參腓3:3),心甘情願地順服基督智慧的教訓:「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約15:5)。彼得就是在這點上曾經失敗了的(參太26:33)。「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16:18)由此可見重視哥林多前書10:12對我們來說是多麼重要:「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擁有強大屬靈力量的秘訣在於:認識到我們本身的無能(參賽40:29、林後12:9)。「所以讓我們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提後2:1)
第四,「捨己」就是完全地捨棄人自己的意願。沒有得救的人會常常說這樣的話:「我們不願意這個人做我們的王」(路19:14)。但一個基督徒的態度應該是「因我活著就是基督」(腓1:21),以此來榮耀、喜悅、侍奉主。捨棄我們自己的意願就意味著要注意腓立比書2章5節的勸戒:「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這句關於捨棄自己的意願的話,又在6到8節得到進一步闡述。聖經又告訴我們:「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林前6:19-20),這是一個實在的認識,因此我們的態度應該像基督一樣:「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可14:36)。
第五,「捨己」就是完全捨棄自己肉體上的欲望。清教徒Thomas Manton說道:「一個人的自我就是一打偶像」,必須唾棄這些偶像。非基督徒是「專顧自己的人」(參提後3:2),但那被聖靈重生的人會重復約伯所說的話:「我是這樣的卑微」(伯40:4),「我實在厭惡我自己」(伯42:6)。關於非基督徒,聖經這樣寫道:「他們只求自己的事,并不求耶穌基督的事」(腓2:21),但關於上帝的聖徒,經裡卻這樣記載:「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啟12:11)。上帝的恩典「教訓我們除去不虔誠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多2:12)
基督要求祂所有的跟隨者「捨己」是毫無保留、無一例外的捨棄自己,意思是:「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13:14)。「捨己」是要持續不斷地去實踐,而不是偶爾做做,正如路加福音9:23基督所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隨我。」
「捨己」應出於自願,而不是出於勉強;「捨己」是高高興興地去做,而不是勉勉強強地去行;如歌羅西書3:23所示:「無論做甚麼事,都要全心全意地去做,像是為主做的,而不是給人做的。」
哦,那些把上帝的準則降低的人是多麼的邪惡啊!
那些自負地聲稱自己是基督徒的人,會被祂的準則所譴責,因為他們所追求的只不過是那種隨己意的、只求肉體之歡的世俗生活!
「背起他的十字架」,這裡并非把十字架當作一種信心的目標,而是指一種心路歷程。當罪的罪債因主耶穌的寶血掩蓋而被上帝赦免時,罪人也就因著信得著了稱義的恩惠,但實際上,只有「效法他的死」(參腓3:10),我們才能享有祂釘十字架為我們帶來的成聖果效,也就是說,只有我們真正把十字架應用到我們的生活中,在它的法則指導下調整我們的生活,那麼我們才能戰勝我們本性中那些根深蒂固的罪的權勢。沒有死就沒有復活,沒有「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林後4:10),也就沒有實際的新生活。這「十字架」是基督徒的標記和證據。如何分辨一個人是否是主耶穌的真正追隨者呢?不但要看他的信經是甚麼,而且要看他的「十字架」是甚麼。
在新約聖經中,「十字架」代表的是確認無疑的那般實在。
首先,它代表了世人的「憎恨」。上帝的兒子第一次來到世界不是為了審判,而是為了拯救,不是為了懲罰,而是為了救贖。祂懷著恩典和真理來到世界,祂不斷地服事人,幫助需要幫助的,餵飽飢餓的,治癒有病的,釋放被鬼附的,使死人復活;祂懷著無限的憐憫,如同羔羊那樣溫順,那樣清白無罪,大喜的信息也隨著而來。祂尋找被人趕出的,向窮人佈道,但也不輕視富人﹔祂赦免罪人。
可是世人又是怎樣對待祂呢?
又對祂報以甚麼樣的歡迎呢?
他們「藐視并且厭棄祂」(參賽53:3),於是祂說:「他們無故地恨我」(約15:25);他們渴望流祂的血,他們不滿足於用常規的辦法處死他,反而要求把祂釘在十字架上,於是十字架表明了世人對耶穌基督的憎恨。
正如古實人沒有改變過膚色,豹子沒有改變過斑點一樣,世人絲毫未變,他們仍公開敵視耶穌基督。因此聖經寫道:「凡想要與世人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4:4)直到我們離棄世俗的那天,我們才有可能與基督同行,才有可能與基督相交。要與基督同行就要分擔祂所受的凌辱。「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去,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來13:13)這就是摩西所做的(參來11:24-26)。我所行的越是與主耶穌相近,就越是被世人誤解(參約一3:2),就越被他們嘲弄和憎恨(參約15:19)。想同世人保持一致,又想同聖子相交是完全不可能的。因此,「背負起」我們的「十字架」,意味著我們將堅忍因拒絕「效法」這個世界(參羅12:2)而招致的仇恨。但當我沐浴於救主的微笑中時,這世間的非難又算得了甚麼呢?
背起我的「十字架」,意味著心甘情願地把生命交托給主。對於惡人來說,主耶穌的死是他們操縱的謀殺,但對主耶穌本身來說,則是一種心甘情願的獻身,把自己的生命作為祭獻給上帝。同時,祂這樣做,也顯明祂對上帝的順服。在約翰福音10章18節裡耶穌基督說:「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為甚麼祂要這樣做呢?緊接下來的話語告訴了我們這樣做的原因:「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十字架」是基督的順服最完美的證據,因此,祂是我們效法的楷模。我們再一次從腓立比書2章5節看到:「你們應當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在以下的記述中我們看到父所愛的子取了奴僕的形像,而且「存心順服,以致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現在基督徒的順服,應當與主耶穌的順服一樣,就是自願的、歡喜的、毫無保留的、持續不斷的。如果順服導致了羞辱和苦難、指責和損失,我們一定不要退卻,而是要像堅石一樣去面對。
「十字架」不僅是基督徒信心的目標,門徒身分的標記,也是管理基督徒生活的準則。
「十字架」代表著對主的服從和奉獻:「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做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羅12:1)
「十字架」代表著為別人服務和遭受苦難。基督為多人捨棄祂的生命,所以祂的跟隨者也應該心甘情願地做同樣的事:「我們也應當為弟兄捨命。」(約一3:16)這是基督受難帶給我們的必然結果。我們被要求照主所行的去行,成為祂苦難中的同伴,在祂的事工中成為同工。因為主耶穌「虛己」(參腓2:7),我們也必須如此。
因為他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太20:28),所以我們也須如此。
因為他不求「自己的喜悅」(參羅15:3),所以我們也必須如此。
因為他總是為別人著想,我們也必須如此:「你們要記念被捆綁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體之內」(來13:3),「凡要救自己的生命,必喪掉生命:凡是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16:25),類似的話語我們還能在以下的經文中找到:馬太福音10:39﹔馬可福音8:35﹔路加福音9:24﹔17:33﹔約翰福音12:25。當然,像這樣的重復是為了讓我們注意基督這一說法的重要性。
藉著基督的死,我們才能得以永生(參約12:24),我們也必須如此做(參約12:25)。我們要像保羅那樣能說出這樣的話語:「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徒20:24)在這個世上為滿足自我而活的人,會永遠失喪他們的生命,而那種恨惡私利并且服從主耶穌基督的,將要保守生命到永遠。
一個年青的、有著光明前途的大學生,響應主的呼喚,用自己的一生在印度的最底層居民中侍奉著主。他的朋友們說這是個多大的悲劇啊!是在浪費生命!是的,「失喪」僅是就這個世界而言的,但在即將到來的世界中,卻會保守生命到永遠。
2010年9月4日星期六
潛修學道,踏曠培靈
自以為明道,實在還離得太遠了。
當初,想喚醒別人,或想提醒吹號的「守望者」,這是吹號的時候了,急燥得很,可惜吹號的「守望者」懶得理,你是甚麼人?你又沒有受過專業的「神學」訓練,懂甚麼?你以為我們不知道怎麼做嗎?你以為我們不知道甚麼時候應該吹號嗎?你懂甚麼?我們以傳道為業的有我們作事的方法及專業知識,少操心,反而你要小心「走火入魔」,擾亂了其他信徒,絆倒別人了。
看哪!這世代那個會聽你的那一套?認罪、悔改、聖潔、審判、神的忿怒、…等。
有傳道牧師竟然會認為這些不切實際,他們認為怎麼可以對向教會求助的人講罪、講悔改、講審判、講神的忿怒、…等,詭辯說要用智慧處理,要安撫好他們的感情,助他們解決問題後才說嗎。某名「牧師」在「講道」說,你對一個垂死的病人,豈能說罪、審判、神的忿怒、地獄的火等,他認為那人的家人會不高興,甚至憤怒到趕你走,那怎能救那垂死的病人呢?而且怎能令那垂死的病人「決志」「得救」呢?這就是當今許多傳道的所謂策略、所謂的「智慧」言語,只叫人舒舒服服地、感覺良好地作決定,不要「傷人自尊」,神要求的認罪、悔改?慢慢來。
我算甚麼?我憑甚麼去喚醒人?我沒有蒙召去作喚醒人,也沒有蒙召去提醒吹號的「守望者」,只是我自己一廂情願,自以為「悟道」、「明道」,自以為聰明,加上一點傲慢、好勝、虛榮,帶來別人的指責、引起爭議是必然的。感謝上帝!這正是要提醒我學習「謙卑」、「忍耐」、「安份守己」。
看哪,那一個世人不想揚名立萬、受人稱讚,「追求卓越」、…呢?可是我的主耶穌就反其道而行:「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
我不再主動「出聲」,不是灰心,不是妥協「別的褔音」、也不是認同按人意曲解聖經。
我只是明白「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林後4:3)的道理,忠言逆耳。
當醒悟到使徒所傳的福音是「以神為本」的福音,「主權救恩」,當心靈歸回以「上帝的至高無上主權」為信仰的總原則,就漸漸明白主耶穌說的:「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7:13-14)我是向著那窄門小路走去,為甚麼我這麼說?
看哪,這世代的福音信息是甚麼?「以人為本」的!
看哪,「教會」在走甚麼道路?與世界妥協,與世界同化,與世界融和。
看哪,牧師、傳道宣揚甚麼?服侍世人、貢獻社會、改革社會,美其名「神是愛」、「耶穌愛您」,實際看重的是「教會」人數的增長,買弄的是人間的溫情,取悅世人。
我看透了這世代的「偽基督教」信仰,我討厭假冒為善的「教會」,我恨惡這些「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的宗教「神棍」。
「以神為本」與「以人為本」不能相通!
「主權救恩」與「人的意志」不能相和!
人人都偏向接受「以人為本」、「我選了耶穌」、「我要神祝福我」、「我…」、「我…」、「我…」…,「以神為本」卻是要你放棄「我」以祂為主,正如主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16:24)「捨己」就是要放棄「我」,整本聖經的啟示,都是「以神為本」的,都是以「上帝的至高無上主權」為總原則的。所以,我所持守的引起其他信徒的爭議是必然的,孤寡是必然的結果,被人指責「狹隘」也是必然的。如果,真理是「狹隘」的,我就算被人指責「狹隘」又如何?
這世代「教會」的屬世之道,我是不能接受的,那又如何?潛修學道,踏曠培靈,「出到營外」,正如希伯來書13章:13-14節:「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我們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乃是尋求那將來的城。」
使徒保羅說:「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林前3:12-15)
當初,想喚醒別人,或想提醒吹號的「守望者」,這是吹號的時候了,急燥得很,可惜吹號的「守望者」懶得理,你是甚麼人?你又沒有受過專業的「神學」訓練,懂甚麼?你以為我們不知道怎麼做嗎?你以為我們不知道甚麼時候應該吹號嗎?你懂甚麼?我們以傳道為業的有我們作事的方法及專業知識,少操心,反而你要小心「走火入魔」,擾亂了其他信徒,絆倒別人了。
看哪!這世代那個會聽你的那一套?認罪、悔改、聖潔、審判、神的忿怒、…等。
有傳道牧師竟然會認為這些不切實際,他們認為怎麼可以對向教會求助的人講罪、講悔改、講審判、講神的忿怒、…等,詭辯說要用智慧處理,要安撫好他們的感情,助他們解決問題後才說嗎。某名「牧師」在「講道」說,你對一個垂死的病人,豈能說罪、審判、神的忿怒、地獄的火等,他認為那人的家人會不高興,甚至憤怒到趕你走,那怎能救那垂死的病人呢?而且怎能令那垂死的病人「決志」「得救」呢?這就是當今許多傳道的所謂策略、所謂的「智慧」言語,只叫人舒舒服服地、感覺良好地作決定,不要「傷人自尊」,神要求的認罪、悔改?慢慢來。
我算甚麼?我憑甚麼去喚醒人?我沒有蒙召去作喚醒人,也沒有蒙召去提醒吹號的「守望者」,只是我自己一廂情願,自以為「悟道」、「明道」,自以為聰明,加上一點傲慢、好勝、虛榮,帶來別人的指責、引起爭議是必然的。感謝上帝!這正是要提醒我學習「謙卑」、「忍耐」、「安份守己」。
看哪,那一個世人不想揚名立萬、受人稱讚,「追求卓越」、…呢?可是我的主耶穌就反其道而行:「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
我不再主動「出聲」,不是灰心,不是妥協「別的褔音」、也不是認同按人意曲解聖經。
我只是明白「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林後4:3)的道理,忠言逆耳。
當醒悟到使徒所傳的福音是「以神為本」的福音,「主權救恩」,當心靈歸回以「上帝的至高無上主權」為信仰的總原則,就漸漸明白主耶穌說的:「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7:13-14)我是向著那窄門小路走去,為甚麼我這麼說?
看哪,這世代的福音信息是甚麼?「以人為本」的!
看哪,「教會」在走甚麼道路?與世界妥協,與世界同化,與世界融和。
看哪,牧師、傳道宣揚甚麼?服侍世人、貢獻社會、改革社會,美其名「神是愛」、「耶穌愛您」,實際看重的是「教會」人數的增長,買弄的是人間的溫情,取悅世人。
我看透了這世代的「偽基督教」信仰,我討厭假冒為善的「教會」,我恨惡這些「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的宗教「神棍」。
「以神為本」與「以人為本」不能相通!
「主權救恩」與「人的意志」不能相和!
人人都偏向接受「以人為本」、「我選了耶穌」、「我要神祝福我」、「我…」、「我…」、「我…」…,「以神為本」卻是要你放棄「我」以祂為主,正如主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16:24)「捨己」就是要放棄「我」,整本聖經的啟示,都是「以神為本」的,都是以「上帝的至高無上主權」為總原則的。所以,我所持守的引起其他信徒的爭議是必然的,孤寡是必然的結果,被人指責「狹隘」也是必然的。如果,真理是「狹隘」的,我就算被人指責「狹隘」又如何?
這世代「教會」的屬世之道,我是不能接受的,那又如何?潛修學道,踏曠培靈,「出到營外」,正如希伯來書13章:13-14節:「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我們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乃是尋求那將來的城。」
使徒保羅說:「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林前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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