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市的定義
城市的定義相信聽眾一定知道,無需要特別詮釋,更加不應與主耶穌在曠野受魔鬼的試探拉上關係,說甚麼只要主耶穌肯拜他,他就賜世界的城市給主耶穌,請參考「魔鬼又帶他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對他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太4:8-9)「魔鬼又領他上了高山,霎時間把天下的萬國都指給他看,對他說:這一切權柄、榮華,我都要給你,因為這原是交付我的,我願意給誰就給誰。」(路4:5-6)是「萬國」,不是「萬國的城市」。
2. 羅得的為人
根據盧傳道的描述,羅得與亞伯拉罕相爭,亞伯拉罕就讓羅得取了「滋潤的」平原,後來羅得所貪慕城市的安舒,就定居所多瑪,後來所多瑪被別城攻擊,羅得被俘,好在亞伯拉罕不計前嫌,打救了羅得一家,但羅得繼續住在所多瑪,而且後來不知怎樣成了名人或有地位的人,(因為羅得可以「坐在所多瑪城門口」哦!?)如此…。問題來了,是問一個貪愛世俗榮華富貴、金銀珠寶、忘恩負義的人,點解彼得後書2章7節稱羅得是「義人」呢?是否新舊約前言不對後語?互相矛盾呢?唔通就是「因為那義人住在他們中間,看見聽見他們不法的事,他的義心就天天傷痛。」(彼後2:8)?孟子說:「惻隱之心,人皆有之」,我絕對相信任何一個社會都有許多人「看見聽見不法的事」「就天天傷痛」,那麼所多瑪不是應該有不少的義人?如果有信徒這樣質疑,如何釋疑?(不是叫他翻解經書就算了吧?你是傳道的,就有責任釋道,是不是?!)如果不信的人聽了就這樣質疑,又如何釋疑?你不去釋疑或逃避問題,人家就不能信,甚至質疑聖經,你作傳道的就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何得神的喜悅呢?返回問題如此容易就可稱作「義人」,那為何要「信耶穌」才「因信稱義」呢?所以羅得稱得上是「義人」,應該有更深一層的道理,是甚麼呢?
參考陳終道牧師的《新約書信讀經講義──彼得後書》,我頗贊同陳牧師的解釋:
「羅得既被稱為義人,證明他是有信心的人,有得救的經驗。…從羅得的簡單歷史看來,他的確是一個貪愛今世榮華富貴的信徒。但在此使徒卻稱他為「常為惡人淫行憂傷的義人羅得」。他既常為所多瑪人的淫行憂傷(參創19:1-12)當然無分於他們淫行了。可見羅得雖然是一個愛世界的信徒,但並非完全被此界同化,在他裏面確有生命的感覺,在道德方面也沒有完全落在罪惡之中。這種對於「罪」的不安,甚至看見別人犯罪也感到難過的感覺,是新生命的特徵。
無可否認,羅得的經歷說明了一個在生活上世俗化,沒有分別為聖,失去屬靈的見證之信徒,也必然失去屬靈的能力和平安。他們對於周圍的環境失去影響力,看見罪人在罪中的可憐情形,只能徒呼奈何,無力引領他們到主跟前,甚至自己的女婿也無法引領到主前。但若按羅得「常為惡人的淫行憂傷」這一點來說,恐怕今日有許多基督徒已經比不上羅得了。」
無錯!「今日有許多基督徒已經比不上羅得」,當你咬牙切齒地批評羅得如何貪戀世界、如何貪慕名利、如何貪圖城市的安逸、…,你自已又如何?你無貪戀世界嗎?你無貪慕名利嗎?你無貪圖城市的安逸嗎?…你自問清高、好過羅得?還記得主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參約8:3-11)。
繼續,陳牧師解釋到:
「「義人住在他們中間」,單單因為住在那些惡人中間,並非羅得失敗的真正原因。難道信徒不可以住在世人中間麼?若不與世人同住怎能引領他們歸信基督?但問題是:
1. 羅得住所多瑪並非為著引頒那些人認識神。
2. 他的靈性情形不足以影響所多瑪人,反而會受他們的影響。
3. 他是在與信心之父的亞伯拉罕失和的情形下遷到所多瑪的。
4. 神已經藉戰爭警戒他,所多瑪不宜久居(創14:1-12)。
5. 他對所多瑪留戀難捨(創19:1,15,18-19,26)。
6. 他住所多瑪不是神的旨意──從他住所多瑪的經過和結局可知。
基督徒並非避世主義,更不是不可以和世人交往,但我們必須問,那樣的交往是否能把對方引到基督跟前,或是否使我們陷入他們的罪中?
「看見聽見他們不法的事,他的義心就天天傷痛。」羅得是那些靈性貧窮之信徒最好的代表,他們不但在天上失去榮耀的獎賞,在地上心靈也常痛苦,他裏面有一種憎惡「不法的事」的生命,外表卻軟弱無力,不能在黑暗的環境中為主發光。」
我要補充的就是關於羅得的家庭教育問題,有些傳道批評說羅得的家庭教育很失敗,因此就發生後來的亂倫的事件,但是請讀創世記19章8節「 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在一個道德敗壞、淫亂的城市,羅得的兩個女兒仍然能保守貞節,公道地說,羅得的家庭教育失敗嗎?
3. 經文的疑惑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一定要小心、謹慎、嚴肅地閱讀,更要求聖靈的光照,「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16:13)
當盧傳道講述創世記19章時,不斷出現許多疑惑:
1 那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臉伏於地下拜,
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是否真是所謂「可能他在所多瑪城成了一個有身分、有地位的人」呢?那他為何晚上仍坐在城門口呢?唔通一個有身分、有地位的人要日夜坐在城門口炫耀自已嗎?或者羅得是否等待甚麼呢?或者羅得可能是「守望」甚麼呢?
為何「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臉伏於地下拜」?他點知這兩個陌生人「與眾不同」要「起來迎接」他們?且「臉伏於地下拜」,還自卑地稱自已為「僕人」,很不尋常哦?
一個有身分、有地位的人點會無緣無故向兩個陌生人「屈膝」「下拜」呢?點解如此「高規格」的禮儀呢?唔通他已知這兩個陌生人是天使?是的話,他點樣知道呢?憑外表或是憑啟示?
2 說:「我主啊,請你們到僕人家裏洗洗腳,住一夜,清早起來再走。」他們說:「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
3 羅得切切地請他們,他們這才進去,到他屋裏。羅得為他們預備筵席,烤無酵餅,他們就吃了。
一個有身分、有地位的人稱呼兩個陌生人叫「我主啊」,點解?
他們拒絕到羅得的家過夜,說「我們要在街上過夜」,天使不是來打救羅得一家嗎?為何不接受羅得的邀請到他的家過夜呢?
羅得就「切切地請他們」,是否羅得非常清楚所多瑪的罪惡,不想他們留在街上,因為這是很危險的?或是不想他們見到所多瑪的罪惡去到如斯地步呢?
天使是靈體,要吃東西的嗎?但是他們真是「就吃了」哦,點解?
4 他們還沒有躺下,所多瑪城裏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房子,
所多瑪城有幾大呢?人口有多少呢?「城裏各處的人」是否就是全城的人呢?如果是的話,「連老帶少」有幾百人啦?有幾千人啦?還是幾萬人呢?城市哦,無幾萬人都應該有幾千人啦?幾百人點叫城市啊?
幾千人圍住羅得的房子,羅得的房子都唔小哦?如果不是,層層包圍都很壯觀哦?
5 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裏來的人在哪裏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
6 羅得出來,把門關上,到眾人那裏,
7 說:「眾弟兄,請你們不要做這惡事。
8 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做甚麼。」
是否所有路過所多瑪的人,所多瑪城裏的人就要路過的人「任我們所為」呢?還是他們特別針對羅得的客人呢?或是「天使太美麗」,他們欲火攻心,不能自控呢?
羅得為了保護兩位「尊貴」的客旅,願意將犧牲兩個女兒的貞節,按盧傳道的意思說這就證明羅得被當時的惡習沾染了,唔通羅得要將兩位「尊貴」的客旅交出去才正確?切身處地來想,如果你的房子被這些群情兇湧的人包圍,你有甚麼好辦法呢?報官啊?「死過」啊?死死氣「交人」啊?有無甚麼「合理的」妙計啊?提意出來吧!否則就不要批評羅得的做法了。相反思想一下,羅得是否很聰明呢?因為知道那些人是同性戀的,對女人沒有興趣,所以就這麼提意,合理嗎?
9 眾人說:「退去吧!」又說:「這個人來寄居,還想要作官哪!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甚。」眾人就向前擁擠羅得,要攻破房門。
「作官」是甚麼意思?
「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甚」,怎樣「害」啊?如何害羅得比害「他們」更甚?
10 只是那二人伸出手來,將羅得拉進屋去,把門關上,
11 並且使門外的人,無論老少,眼都昏迷;他們摸來摸去,總尋不著房門。
12 二人對羅得說:「你這裏還有甚麼人嗎?無論是女婿是兒女,和這城中一切屬你的人,你都要將他們從這地方帶出去。
如果4節「城裏各處的人」是指全城的人來包圍羅得的房子,包括羅得的未來女婿嗎?
綜合8節來看,羅得的女兒和未來女婿都很規矩,居住在一個淫亂的城市,都能守身如玉,起碼無「婚前性行為」哦!如此,羅得和羅得的未來親家的家庭教育差得去那兒啊?如此都批評說甚麼「沾染當地的惡習」,「家庭教育失敗」,我無話可說,只歎「一沉百踩」,如此解經,如此論斷,唉!
13 我們要毀滅這地方;因為城內罪惡的聲音在耶和華面前甚大,耶和華差我們來,要毀滅這地
14 羅得就出去,告訴娶了〔或譯:將要娶〕他女兒的女婿們說:「你們起來離開這地方,因為耶和華要毀滅這城。」他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
相信所多瑪城的罪惡不單單只是「同性戀」的問題。參考耶利米書23章14節「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見可憎惡的事;他們行姦淫,做事虛妄,又堅固惡人的手,甚至無人回頭離開他的惡。他們在我面前都像所多瑪;耶路撒冷的居民都像蛾摩拉。」清楚多瑪城的罪惡啦?
至於羅得的未來女婿「以為他說的是戲言」,或許就是那些不信的人的寫照,不相信神的審判隨時會臨到,是不是?有些基督徒都是這樣的?
其實以後的章節還有許多值得思想的地方,如果好像1-14節那樣詳列的話,恐怕這篇回應反思就很長了。其實閱讀聖經的時候,必須要用嚴謹的態度、用心的思考、宏觀的角度,最重要都是聖靈的光照,凡事以神為中心來解釋經文。
3. 引經的迷糊
盧傳道引用路加福音17章26-33節來說羅得,他說主耶穌曾經引用羅得的例子說到祂再來的日子,未日審判的時候,羅得的生活給我們很大的警戒。綜觀路加福音17章26-33節「挪亞的日子」、「羅得的日子」,是代表整個的世代,不是個人的生活景況。
4. 「幾個義人,已可為城市扭轉命運!」?
無錯神應許亞伯拉罕如果少至十個義人,祂都不會毀滅所多瑪城,因為神知道除了羅得,所多瑪城沒有一個義人。今天的景況一樣,如果不是靠著主耶穌基督,我們全部都要被毀滅;如果你絕對相信聖經,真心信靠主耶穌的話,你就絕對肯定 神定會審判全地,「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彼後3:10)毀滅有形的,所有城市,無一幸免! 神定必要拆毀舊的,建立新的,更新這個天地,真是「幾個義人,已可為城市扭轉命運」嗎?扭轉被毀滅的命運嗎?無可能!那麼可以作甚麼?創世記講得很清晰,19章12節:「...出去」!19章15節:「起來!... 出去」!信息好清楚是「出去」!唔好「阻頭阻勢」啦!唔好「阻差辦公」啦!如果真是想作點貢獻,就作「天使」,作「天使」?就是好像那兩個拉著羅得離開的天使那樣,努力「拉」人離開罪惡,即是努力傳揚純正的「福音」,救得一個就救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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