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祂並沒有罪。」(約翰一書3:5)
當約翰說:「…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時,祂並非僅止住了我們的罪疚,因為救恩不止於此。我們從罪疚中得著解脫,這是第一件必不可少的事;然而,感謝神,救贖的過程並沒有就此停止。祂也救我們脫離罪的權勢和污染。祂除去我們的罪的工作還有更重要的意義,我們要在主的恩典和知識上長進,我們正越來越多地被塑造成合符祂兒子的形像。我們正從罪中得釋放,曾經如是、現在如是、最終也將如是。當祂完全除去我們的罪孽時,榮耀就要來臨,這樣我們在祂聖潔的面前將是無可指摘、無瑕無疵、完美無缺的。
讚美詩告訴我們:「世間無人像祂完全,能付贖罪代價」("There is a green hill far away"救主受難/城外青山歌)同一首詩歌還告訴我們:「救主捨命,我罪得赦,」是的,而且祂的捨命「使我得稱為義。」使徒保羅在寫給提多的信中說:「祂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提多書2:14) .
所以我們絕不能將「成聖」與「稱義」分割開,我們絕不能單獨的談論一系列的祝福。一切都是一個整體,一切都是屬於一體的。這一切都與定我們有罪的律法有關,而基督藉著十字架和新生命的恩賜,把我們從律法中拯救出來。祂在十字架上經歷了殘酷的死亡,不僅是為了讓你我得到赦罪。感謝神,它確實成就了,而這是首件事情。而祂這樣做確實是為了分別一群人出來為聖,作為祂自己特別的珍寶和財產,正如保羅所說的那樣,他們應該「熱心為善」,過一個聖潔的生活。
默想:祂救我們脫離罪的權勢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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