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地上已經榮耀祢,祢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約翰福音17:4)
根據我們主的教導,永生的確據和保證的一個基礎就是一切攔阻我們白白領受永生的障礙都已被主自己當得讚頌的工作除去了。「我在地上已經榮耀祢,祢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約翰福音17:4)
在我領受白白的永生之前,有許多的工作必須成全,而與生俱來的人如何知道能領受它呢?永生的真諦就是我們能分享到神的生命,並且能夠與祂相交。因此,在我們進入這種狀態之前,很明顯是不是應該有些很重大的事情發生在先呢?然而,這一切都已經成全了,沒有什麼是未完成的。基督藉著除去我的罪孽解決了問題,祂使我與神和好,祂滿足了神律法上的要求。「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羅馬書8:33)主耶穌祂親自成全了,因為「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羅馬書8:34)
基督徒啊,這是我們本該據有的身份。這是摘錄自奧古斯都.托普雷迪(Augustus Toplady)的讚美詩:
對神和祂律法的畏懼,
與我無關了。
我救主的順服和寶血,
遮蓋了我所有的過犯。
The terrors of law and of God
With me can have nothing to do.
My Savior’s obedience and blood,
Hide all my transgressions from view.
這並非自誇,因為我不是依靠自己,而是依靠祂:「我救主的順服和寶血,遮蓋了我所有的過犯。」
默想:阻攔我們領受永生的每一個障礙都已被主自己當得讚頌的工作除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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