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4日星期日

在基督裡與神和好(一):基督徒的職分 — 約翰.麥克阿瑟



多年前,一件平凡的事情竟然成為了我人生裡其中一個很有趣和令人難忘的時刻。當時,我從洛杉磯飛到得克薩斯州的埃爾帕索,應邀在一個男仕的會議上發言。在飛機上,我坐在一張令人害怕的中間座位上,飛機慢慢地飛向埃爾帕索。坐在我旁邊靠窗的座位上是一個來自中東的伊斯蘭教徒。他穿著傳統服飾使他的外表與眾不同,也很顯眼,並帶著一種溫和的神態。大約三十分鐘後,他看著我。我拿出了我的聖經,正在寫筆記。

他對我說:「恕我唐突打擾了。請問你一個問題,行嗎?」

我說:「當然可以。」
 
他問:「那本書是聖經嗎?」

「是的,這是一本聖經。」

他回答說:「哦!先生,可以再問你一個問題嗎?」

我說:「當然可以。」

他說:「你能告訴我天主教、基督教和浸信會之間有甚麼分別嗎?」

這完全超出我期待他會提出的問題,但我很樂意回答他的問題。在我解釋了天主教、基督教和浸信會之間的差異之後,我對他說:「現在我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

他說:「當然可以,當然可以。」

我們已經談論了福音的本質,但我想把這個問題帶到他的屬靈的光景之中。我問他:「伊斯蘭教徒會犯罪嗎?」

「哦,是的。我們也會犯許多罪。」

為了要試驗他的自我省察能力,我問:「那麼,你是否總是犯罪嗎?」

他誠實的回答仍然令我感到驚訝。他說:「是的。事實上,我正在飛往埃爾帕索去犯罪。」

我帶著幾分驚訝的說:「真的嗎?」

「是的。我剛剛移民來到美國,我經過埃爾帕索的移民中心,在那裡遇到一個女孩。我們已經安排在這個週末見面,去做些犯罪的事。」

既然他對自己如此率直的坦誠不感到不舒服,我就說:「我可以問你另一個問題嗎?阿拉(伊斯蘭教的神)看待你的罪呢?」

我清楚地觸及了他的痛處,他嘆息的說:「很糟糕!我可能永遠下地獄。」

「真的?那你為甚麼不禁止自己犯這些罪呢?」

他說:「我禁止不了。」

我又進一步的刺透他的心靈說:「儘管你有許多罪孽,你找不找得到使任何可以使自己逃避地獄的盼望呢?」

我永遠不會忘記他接下來說的話,他說:「我祈禱祈求阿拉會寬恕我。」

「那麼,他為甚麼會那樣做呢?」

他帶點絕望地說:「我不知道。我只是祈禱祈求他會如此。」

這是我一直祈求的機會。我說:「好吧,讓我告訴你一些事情。我親身認識神,所以,我可以向你保證,祂一定不會那樣做的。」

他像看瘋子那樣看著我,彷彿在說:你親身認識神,而你卻只是坐在西南航空飛機上這個中間的位置?你一定是在開玩笑吧了。」我決定把他可見到的疑惑挪移走。我說:「我親身認識的那唯一的真神,祂無法忽視你的罪。但是,我有一些好消息給你,寬恕是有可能的,有一種可以使你與神和好的方法。」然後我繼續向他講解福音了。

這就是我所要做的工作,即我要告訴人如何可以與神和好。這是我的職責,這是我的人生。如果你已經藉著基督與神和好了,這也應當是你的職責和人生。這是基督徒應當做的,這是我們主要的職分,我們宣講藉著耶穌基督所流的寶血就能得著神的寬恕和救贖。哥林多後書5:18-21中,保羅談論我們作為信徒的責任是去宣揚神赦罪的信息,即與神和好的信息。

原文網址:https://www.gty.org/library/blog/B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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