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祢施慈愛與千萬人,又將父親的罪孽報應在他後世子孫的懷中,是至大全能的神,萬軍之耶和華是祢的名。」(耶利米書32:18)
當主耶和華在西奈山上把刻上十條誡命的石版給摩西時,祂在他面前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記34:6-7;另參申命記5:9和耶利米書32:18)這是不是說孩子會因父母的罪而被判有罪呢?
不。事實上,申命記24:16說:「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以西結書18:20給出了律法的基本原則:「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這裡是對孩子會因父母的罪而被判有罪的這說法一個非常強烈的否定。
這有矛盾嗎?不,兒子不會擔當父親的罪。然而,身處在罪惡世代的孩子卻會強烈地受到這罪惡的社會所結的惡果影響。
你如何幫助你的孩子理解到罪惡的嚴重後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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