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0日星期三

「宗教自由」絕對不符合聖經的原則(三)


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提醒我們說:「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你們不要信!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馬太福音24:23-24)因此,活在這未世的時代,我們更要時刻警惕,因為已經有許許多多錯誤的教導、怪異的學說和屬世的歪理已經滲透進教會裡來了,例如成功神學、靈恩運動、心理學理論、社會福音等,這些「暗箭」比異教的「明刀明槍」更危險,「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這也不足為怪,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所以他的差役,若裝作仁義的差役,也不算希奇。…」(哥林多後書11:13-15)披著羊皮的狼比狼更有殺傷力,偽君子比真小人更可怕、更陰險、更有危害性,所以,我們要「…靠著主,倚賴祂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
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所以,要拿起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好在磨難的日子抵擋仇敵,並且成就了一切,還能站立得住。所以要站穩了,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此外,又拿著信德當作籐牌,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並戴上救恩的頭盔,拿著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道;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以弗所書6:10-19)

今天,「宗教自由」被推崇為「普世價值」,然而實際上它卻為各式各樣屬撒但、屬敵基督之宗教創造了良好條件和「溫床」。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6)一針見血的指出只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才是那唯一的「道路、真理、生命」其它所有的宗教都是拜假神、拜撒但、敵擋真理的、神所恨惡的。此外,「宗教自由」只是美國和其傀儡盟國拿來干預其它國家的工具,不是嗎?例如,美國和其傀儡盟國從來不用「宗教自由」來干預沙地阿拉伯的伊斯蘭獨裁政權,然而,卻常常用「宗教自由」來干預中國政府,這不是雙重標準嗎?

新約聖經的原則是如何抗拒「宗教自由」的呢?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這裡說到神的愛有何等的宏大,祂甚至願意把祂至愛的獨生子耶穌賜給我們,使凡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相反那些不信祂的會怎樣呢?當然就是「滅亡」與「永死」。「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3:36)這不是清清楚楚的表達了神的原則嗎?你若信任何其它的「宗教」,的結局就是「滅亡」與「永死」,難道這表示贊同「宗教自由」嗎?

約翰福音8章23-24:「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這裡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憑著神的權柄來宣告說,若不信祂是基督,必要在他們的罪惡中死亡。如此說來,難道你有選擇宗教的自由嗎?你若不選擇相信主耶穌而信賴任何其它的「宗教」,結局就是「必要死在罪中」。難道這表示贊同「宗教自由」嗎?

羅馬書1章:「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18,21-25)這裡清楚的說明了所有宗教的來源,即它們都是源於墮落的人「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然後拿來敬拜,以滿足自己的私慾。所以,這些宗教都是神所恨惡的,也是落在神的忿怒之下的。所謂「宗教自由」,由這裡就看到神不是給他們自由去信其它「宗教」,而是「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神任憑他們」,換句話來說就是放棄他們、不理會他們、讓他們自取滅亡,難道這能視為神允許人有「宗教自由」的理據嗎?

使徒行傳17章講到保羅在雅典傳道的時候,他被帶到亞略巴古,即當時的市議會和法庭,在那裡,他對雅典人說:「眾位雅典人哪,我看你們凡事很敬畏鬼神。我遊行的時候,觀看你們所敬拜的,遇見一座壇,上面寫著未識之神。你們所不認識而敬拜的,我現在告訴你們。
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祂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就如你們作詩的,有人說:『我們也是祂所生的。我們既是神所生的,就不當以為神的神性像人用手藝、心思所雕刻的金、銀、石。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因為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祂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使徒行傳17:22-31)當時是一個泛神論的世代,各種各樣的宗教充斥在當代最繁榮的城市,以及整個羅馬帝國,然而,神叫保羅傳的卻是:「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重點在「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神要求所有的人都要「悔改」,離棄所有的偶像崇拜,丟棄所有的宗教,「因為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並且叫祂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神要審判所有不悔改、拜偶像、信奉任何宗教的人,唯獨信耶穌的可以得救。難道神這樣警告人還不清楚嗎?難道這表示神贊同「宗教自由」嗎?

新約聖經還有許多地方都顯明神的原則是反對「宗教自由」的,因為所有「宗教」都是屬撒但的,無論它們外表包裝得多麼高尚、「有道德」、美好,因為它們都是引誘人離棄那位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真神、天地的主,唯獨祂所差來的耶穌基督才是「道路、真理、生命」。

看哪!當那些所謂的牧師、傳道、神學教師和宣稱自己是基督徒的人,打著爭取「宗教自由」的口號為信奉「法輪功」的人站台、示威的時候,他們聽不聽到聖經說:「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各書4:3-4)

「宗教自由」不但絕對不符合聖經的原則,而且神視「宗教自由」為「屬靈的淫亂」,絕對不能容忍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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