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主日,早堂的講「道」,由蘇牧師主講「超凡脫俗的「福」之二」,經文是「馬太福音」5章7-9,主耶穌論八福的其中三福。「超凡脫俗的「福」之一」,因為小兒子病倒了,當天缺席了一次,只從網上下載來重播聽了一次。可惜,兩次的內容都令我感到失望,因為講的大多是人倫道德、人際關係、處世心態等,除了引經據點地翻翻聖經,以此支持自已的論點,就沒有了特別的了;假如以孔子、孟子、或許多歐美的所謂成功之道的書,代替聖經的話語,可能講的「道」沒甚麼不同的地方。
這就是「人本之道」,不是信仰之道。
主耶穌是救主,不是道德家,不是倫理學家,不是思想家,不是成功的偉人,甚至不是一位聖人。
祂是「道成肉身」的神,祂是生命的源頭、復活的主,祂是創造天地萬有的上帝。
基督教信仰不是為人建立道德的規范!
基督教信仰不是為人建立倫理的架構!
基督教信仰不是為人建立人際關係的法則!
基督教信仰更不是要求心境上的改變或心態上的更新!
我很迷惑,因為我相信蘇牧師講的這種「道」,許多人喜愛聽,而且一定很贊同,恰到好處,令人感動,但是我卻覺得從信仰的角度問題不少。
就拿「主動認錯」來說,蘇牧師認為為了避免關係惡化,就算自已不著好了,到歉認錯就算了,免傷和氣。假如自已真的沒錯而認錯,這不叫「是非不分」、「假冒為善」嗎?
從信仰的角度,主耶穌不是說過:「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或作:就是從惡裡出來的)」(太5:37)
又拿「做和事佬」來說,「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這是徹頭徹尾的逃避責任、輕忽公義。不錯,使徒保羅曾說:「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羅14:19)但是甚麼是「和睦的事」?「和睦」就表示要「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嗎?請看前幾節保羅說:「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羅14:17-19)「和睦的事」是本於「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還有一些想回應的,盼望有時間可以寫下來,思想思想。
我看了不少宗教改革時期的文獻,又讀了一些清教徒的文章、司布真的講章、王明道的書,每天都聽唐崇榮牧師的釋經講道,是不是「走火入魔」了呢?還是追不上現今的信仰「潮流」呢?真的不知道?
但是,我實實在在的肯定我的信仰得著堅固,我對聖經的認識得著深進,我對上帝的永恆旨意得著亮光,…
或許,我應該謙卑自已,對講道的以謙虛受教的心來聽,不管講的是「人本之道」,還是「作人之理」。我自已可以透過聖靈的引導、聖靈的趨促來追尋上帝的道,但是其他的弟兄姐妹怎樣?基督的信仰是要靠「神本的道」才能建立、堅固,盼望教會的領袖、牧師和傳道能重視傳講「神的道」,就算弟兄姐妹不喜歡聽,也要竭力傳講真理的道。
使徒保羅說:「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加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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